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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以来,甘肃省积极开展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工作,累计已有456个项目进入“甘肃省工程勘察质量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实施信息化监管,有力规范了勘察行为。但还存在着部分项目勘察纲要、勘察平面图等附件材料上传不及时,钻探开孔、终孔影像资料不完整,为进一步做好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工作,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通知,提出相关要求。
首先是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必须深刻认识到推行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是健全勘察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填补勘察监管漏洞的系统思维;是完善工程勘察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勘察深度和质量的完整方案;必须扎实推进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工作,守牢工程质量安全底线。
其次是转变监管思维。各地区要切实改变过去“只注重事后勘察成果审查,全靠审查机构把关”的做法,着力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工程勘察监管服务新机制,在过程监管中积极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消除隐患、提升质量,推动监管工作时效性、精准度不断提升。
再其次是扛牢属地责任。各地区主管部门要坚决扛起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严格过程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勘察、虚假记录、虚假试验和出具虚假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前期缺失、后期返工”,为工程建设提供优质要素支撑和服务保障。
从次是准确把握监管要求。各地区要准确把握有关勘探、取样和原位测试、室内试验及其过程记录、视频影像资料的强制性技术规定,准确掌握勘察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勘探作业交底、钻探记录验收等强制性技术义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强全过程监管:勘察作业前,及时督促建设单位、勘察单位登录“甘肃省工程勘察质量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录入项目准备情况;勘察作业中,跟踪督促相关单位实时将勘察原始记录上传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对外业现场随机抽查,重点检查钻孔数量、布点、深度等现场作业的规范符合性以及现场编录与土工试验记录的真实性;施工图审查时,严格要求委托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对上传的原始记录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印证;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同勘察质量监管相结合,对因弄虚作假、勘察成果文件严重失实造成重大设计变更的,依法追究勘察质量责任。
最后是做好自查整改。各市州要迅速对本辖区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开展情况组织自查整改,明确工作责任,全面自查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细化完善属地配套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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