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象
毕业2年内的本科 (含国、境外) 毕业生
(相关资料图)
申请条件
初次在江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外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作为持证人领取营业执照并按规定纳税),并按规定入户和缴纳社会保险
提交材料
单位就业
1、江门市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护照),相关学历学位鉴定或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
3、劳动合同。
自主创业
1、江门市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护照),相关学历学位鉴定或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
3、创业主体为民办非企业的,须提交《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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